各学院、相关毕业生同学:
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的中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,经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,我校172名同学获得2020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希望获批学生能够牢记国家的关怀,踏实工作,回报社会,为母校争光。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0551-62901991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1年6月25日
附件: 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批复结果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