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经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,我校2012年获代偿、补偿资格毕业生81人,代偿、补偿总金额167.02万元,其中基层就业代偿72人,代偿金额153.645万元;服兵役学费补偿9人,补偿金额13.375万元。2012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补偿工作继续稳步发展,再创佳绩。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出台的相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补偿政策要求,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补偿工作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前期积极联合学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学院做好政策宣传、动员工作,后期认真做好资格审核、材料报送、资金发放等工作。
自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补偿政策实施以来,学校每年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部队输送大量优秀毕业生,他们在求学之时受到了国家、社会和学校无私的关爱,这种关爱激发了他们的感恩意识、服务意识,使他们能够奉献自身的青春更好地扎根基层,服务社会。
学生资助服务中心
2013年5月3日